对于江、河水系或某一河段,要求设置三种断面:背景断面、控制断面和削减断面。
(1) 背景断面指评价某一完整水环境污染程度时,位于该区域所有污染源上游处,能够提供这一区域水环境本底值的断面。一个河段一般只设一个背景断面,有主要支流时可酌情增加。
(2) 控制断面指为了解水环境受污染程度及其变化情况的断面。控制断面的数目应根据城市的工业布局和排污口分布情况而定。断面的位置与废水排放口的距离应根据主要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河水流量和河道水力学特征确定。对特殊要求的地区,如水产资源区、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与水源有关的地方病发病区、严重水土流失区及地球化学异常区等的河段上也应设置控制断面。
(3) 消减断面指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在水体内流经一定距离而达到最大程度混合,污染物受到稀释、降解,其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明显降低的断面,通常设在城市或工业区最后一个排污口下游1500m以外的河段上,水量小的小河流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