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回灌是指一种有计划地将地表水、城市污水再生水在内的任何水源,通过井孔、沟、渠、培等水工构筑物从地面渗入或注入地下补给地下水,增加地下水资源的技术措施。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水回灌水质》(GB19772-2005)中将回灌分为地表回灌和井港两类,前者指在透水性较好的土层上修建沟、渠、塘等器水构筑物,利用这些设施,使水通过包气带渗入含水层,利用水的自重进行回灌,一般包括田间入渗回灌、沟渠河网入渗回灌以及坑塘入渗回灌等:后者指通过回灌井将水注入地下含水层的回灌方式。
标准中规定,利用城市污水再生水进行地下水回港,应根据回港区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回港方式。回灌时,其回灌区入水口的水质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其中基本控制项目应满足表18的规定。


